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般程序是什么?
拍卖又叫竞投,在我国的地方性法规中也有叫“拍让”的。它是由拍卖人(国有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)在指定的时间、场所,以公开竞价的方法,组织有意受让的人到场竞相报价,最后以“价高者得”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土地出让方式。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:
1、发出拍卖公告。进行土地拍卖时,首先由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发出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公告。
2、主持拍卖。首先由拍卖主持人向用地者介绍拍卖土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规则。然后要求用地者按公告规定在叫价起点以上叫价竞争。每一叫价的增长额度由主持人规定,并随拍卖过程的实际情况给予调整。
3、签约,领取土地使用证书。出让方向拍卖中标者签发中标证明书,并向中标者收取拍卖出让保证金。然后,中标者与出让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办理用地登记手续,领取土地使用证书。